各市、州、县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省物价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的范围重点
此次检查重点是对国土、城建、交通、公安、交管、消防、环保、技术监督、人防、民政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时限为2006年以来以上单位和部门发生的涉及企业的收费行为,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的组织形式
此次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部署,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机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由省物价局检查,各县(市)由市、州物价局检查,当地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予以配合。各市、州要统一协调好辖区的下查一级工作。具体检查工作从6月1日开始,8月30日结束。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行为;
(二)有无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行为;
(三)有无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的行为;
(四)有无执行地方政府越权制定的文件,造成多收费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五)有无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
(六)有无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行为;
(七)有无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收取费用的行为;
(八)有无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九)有无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
(十)有无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四、几点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体现,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突出重点,注意方法。涉企收费的部门和单位较多,情况复杂,且多是政府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各级价格机构在检查中要注意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严格按照价格行政执法程序依法检查。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努力排除阻力和干扰,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有关涉企收费政策和涉企收费检查的重要意义,畅通投诉举报的渠道,努力提高检查的深度和质量,对不予配合的单位和一些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乱收费典型案例,将视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检查中,检查人员要准确理解国家有关涉企收费政策,耐心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切实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检查办案的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调研,做好总结。各地在检查中要注意开展调查研究,一是通过检查,摸清各部门成立的各种协会、学会的收费情况;二是要选择1-2个较典型的企业进行调研,摸清外界对企业的各种收费情况和企业参加的各种协会、学会及其缴费情况。检查结束后,要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9月15日前将检查报告和调研报告上报省物价检查所。
二○○七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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