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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调整湖北省道路客运基本运价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调整湖北省道路客运基本运价的通知
作者:物价局  文章来源:湖北价格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0

鄂价能交[2007]219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交通局(委)、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近年来,国家为应对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大幅上涨,多次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成品油价格上涨对我省道路客运运营成本产生了很大影响。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为疏导燃油价格上涨对道路客运影响的矛盾,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道路客运基本运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现行全省道路客运普通级客车座席基本运价标准0.09/人千米调整为0.11/人千米。道路客运普通级客车卧铺基本运价仍按原标准0.15/人千米执行(详见附件)。运输经营者可根据市场的需求在旅客基准运价上上下浮动运价,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30%

二、农村道路客运已享受燃油价格补贴,其价格不在调整范围,仍执行原规定。

三、我省道路客运运价政策仍按照《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鄂交运安[2002]692号)文件执行。

四、以上通知从2007128日起执行。

各级物价、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做好各地的测算和宣传解释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客运站、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运价政策。

各地在执行中有何情况,请及时报告省物价局、省交通厅。

附:《湖北省汽车旅客基准运价比差率表》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交通厅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价格管理 道路运输 价格调整 通知

附件:

湖北省汽车旅客基准运价比差率表

  

计算单位

运价

  

 

大、中、小型普通级

/每人千米

0.110

座席基本运价

大、中、小型中级

/每人千米

0.165

高于基本运价50%

大、中、小型高一级

/每人千米

0.220

高于基本运价100%

大、中、小型高二级

/每人千米

0.330

高于基本运价200%

大型高三级

/每人千米

0.385

高于基本运价250%

 

 

普通级

/每人千米

0.150

卧铺基本运价

中级

/每人千米

0.195

高于卧铺基本运价30%

高一级

/每人千米

0.240

高于卧铺基本运价60%

高二级

/每人千米

0.285

高于卧铺基本运价90%

高三级

/每人千米

0.315

高于卧铺基本运价110%

 

轿

 

普通

/每人千米

0.220

高于基本运价100%

中级

/每人千米

0.330

高于基本运价200%

高一级

/每人千米

0.440

高于基本运价300%

高二级

/每人千米

0.550

高于基本运价400%

非等级公路运价

/每人千米

0.132

高于基本运价20%

儿童票

按同类车型票价的50%

身高在1.2——1.4的儿童

计费行李包裹

100千克千米按座席基本运价的2倍计收

 

 

 

物价信息录入:物价局    责任编辑: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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