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山物价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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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物价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 |
全国保障市场价格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后,县物价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书记、局长曾骥同志传达了国家、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就做好当前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提出了六项具体措施: 1、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鉴于当前物价形势,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我县近期成品油、电力价格不做调整,供水、客运票价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再提高,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我县生产的复混肥、磷肥等化肥价格也将保持稳定,确因成本上升需要调整的,必须按规定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在经过成本监审后,上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暂缓调价,以减缓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压力。 2、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监管。根据《价格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省政府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范围,对我县规模超市、液化气站的粮、油、肉、禽、蛋、液化气等重要消费品价格,实行提价申报及调价备案制度,价格上调必须报物价部门核准。 3、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价格监测中心加强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对猪肉、牛肉、羊肉、粮、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继续实行日报制度,通过《竹山物价》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同时在竹山电视台、今日竹山网、竹山物价信息网上发布,为市民理性消费提供参考。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研究,并做好预警预报,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迅速报告县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蔓延。 4、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大检查。县价格监督检查局组织全体检查人员,在春节前开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市场检查和巡查。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和供应。对公路客运和城市公交、麻木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住宿、餐饮、购物、停车等价格和收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行明码标价及价格诚信建设,在各商场、超市、门店、批发、零售商铺全面普及明码标价制度,标价率要达到100%,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强化价格自律意识,规范各商家经营行为,促进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 5、加大处罚力度。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对各超市、商场、门店经多次检查督促,仍不实行明码标价的或者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并进行罚款。 6、畅通价格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做好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工作,确保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进行查处反馈,化解因价格矛盾引发的各种问题,保持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
| 物价信息录入:物价局 责任编辑: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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