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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物价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管           
竹山县物价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管
作者:物价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9

    为抑制当前化肥市场价格急剧上涨的势头,保障春耕生产化肥供应,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竹山县物价局认真采取四项得力措施,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管。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简报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化肥价格政策,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向全县发出了关于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管的公告,向各化肥生产企业、经营大户发出了《关于加强化肥价格监管政策提醒告诫书》,引导和促进广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
    二是加强价格监测。坚持每天深入到各化肥经销网点,了解化肥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充分掌握一手资料,适时提出价格调控意见。严格做到一天一采价,一天一报价,切实做好尿素、碳酸氢铵、过磷酸钙等主要化肥品种市场价格的监测上报工作。
    三是加强价格管理。对全县所有从事化肥批发和零售的经营者(不论隶属关系和经济形式)所经营的一切品种化肥,一律纳入政府价格监管范围。对所有化肥均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管理。要求从出厂到零售环节顺加的综合差率原则上不得超过7%,正常合理的运杂费另加。同时,要求化肥经营者在调整化肥销售价格时,按规定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情况的书面报告送达县物价局。
    四是加强市场巡查。共组成3个市场巡查专班,集中开展对全县化肥市场价格的专项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综合差率、不执行调价备案制度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将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物价信息录入:物价局    责任编辑: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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