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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物价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粮食最低收购           
竹山县物价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粮食最低收购
作者:物价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3

    粮食价格事关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局)《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对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作出了限定。当前又正值小麦收购季节,县物价局加强领导,积极行动,采取措施确保这一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及时转发文件,加大宣传力度,把2008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贯彻到位。在第一时间,把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再次提高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100号)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发改经贸[2008]1185号)转发到全县粮食收购部门,并通过电视台、报纸、互联网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我县中晚籼稻收购价格不低于0.79元/市斤,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不低于0.82/市斤,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不低于0.77元/市斤、0.72元/市斤、0.72元/市斤,让今年对农民的保护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价格监测力度,及时掌握粮食收购价格动态信息。专门成立了监测中心,派出专人,设立监测点,广泛收集市场粮食收购信息,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物价部门报告收购动态。 
     三是加大收购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专门组织了检查专班,对全县17个乡镇实行了拉网式检查,对主要收购公司、经营户实行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压级压价者进行警告和打击。从监测的情况看,截止目前,我县的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正常。
物价信息录入:物价局    责任编辑: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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