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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调整水资源费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涨4分钱           
湖北省调整水资源费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涨4分钱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6
昨日省物价局公布,今起湖北省水资源收费开始执行新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涨4分钱,超量用水部分翻倍收费。

按照新标准,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地表水、地下水,每立方米征收水资源费分别调整为0.05元和0.10元。工业生产取用地表水、地下水,每立方米分别为0.10元和0.20元;农业生产取用水暂不征收水资源费。

武汉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本月执行的新水价已考虑了水资源费的调整幅度,故居民用水价格不会随之调整。

物价信息录入:物价局    责任编辑: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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