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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发出通知: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清理整顿           
省物价局发出通知: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清理整顿
作者:物价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11

    眼下,一些小区物业收费问题突出,业主不时反映有乱收费行为,对此,省物价局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清理整顿。

通知称,各地要清理整顿物业公司不规范的收费行为,主要针对明码标价以外的收费行为。具体如下:

装修管理费:当前,一些物业公司向业主按天收取“装修管理费”。而根据相关规定,此费用应向装修公司收取,收费标准是装饰工程造价的0.8%。

水、电费:物业公司接受委托代水、电公司向业主按表收取。如向业主收取线损、表损、管损等额外费用属乱收费。

停车费:地下停车场的产权是开发商的,租金标准由开发商确定,可委托物业公司代收;室外场地车位的产权则是业主的,可根据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制定租金,委托物业公司代收。

公共楼道维护费、电梯使用费已包含在综合服务费之内,不得再另行收取。

通知还称,业主与物业公司不论采取包干制还是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都应兼顾双方利益,诚信履约。对物业服务收费中产生的纠纷或违约问题,属政府指导价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法进行检查、处理。

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乱收费行为,可拨打“12358”电话举报。

物价信息录入:物价局    责任编辑: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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