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堰市物价局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涉农价费公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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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物价局 文章来源:湖北价格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3 |
为巩固提高涉农价费公示成果,解决公示中出现的新问题,十堰市物价局采取措施进一步做好涉农价费公示工作。一是各地要成立涉农价费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要进一步落实好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和指导本地涉农价费公示工作;二是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纠风办、农民负担监管办《关于有全省实行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的通知》(鄂价费字[2001]249号)要求,按照公示的内容、范围及公示牌的规格制做公示牌;三是各乡镇、行政村及执收单位要明确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责任制。明确公示栏、公示牌管理和维护责任,并要责任到人,要落实专人负责对公示栏、公示牌的管理,收费标准调整时要及时调整有关涉农公示内容;四是创新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示工作。按照省文件要求制做的公示栏(牌)仅仅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的重要方式之一,各地还可以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公示,也可以通过发放公开信、公示卡、公示手册等形式公示到户,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互联网,实行网上公示,保证覆盖面;五是在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还需要做好与财政、纠风、农民负担监管等部门的配合,确保涉农价费公示制度长期有效地为“三农”服务。 |
| 物价信息录入:物价局 责任编辑: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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