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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为农村客运加“油”    再发燃油补贴161万元           
竹山县为农村客运加“油”    再发燃油补贴161万元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2

     8月1日,竹山县开始对从事农村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农村水路客运船舶发放燃油补贴。补贴对象是2008年7月10日前经过交通(运管、海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行政许可的、分别从事农村道路、水路客运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补贴时间是2008年1月至12月。与2007年两次相比,此次燃油补贴的总额比第一、第二批大幅增加,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农村客运班车按每座位777.857元、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按船舶马力每千瓦213.1元单位进行补贴。补贴总额161.6万元。
     据了解,这次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按照“交通部门申报、财政部门审核、县政府审批、一次直补到位”的程序运作,遵循“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补贴将全部采用“一折通”方式兑付。
物价信息录入:物价局    责任编辑: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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