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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可能继续调整上网电价           
年内可能继续调整上网电价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8

  自进入7月以来,全国再次大面积出现了“拉闸限电”的电荒现象,背后是大量火电厂发电意愿不足,这种现象在民营电企比重较大的山东省最为明显。由于夏季的供电安全受到了较大冲击,因此通过提高上网电价恢复发电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变成了自然之事。

      与近几年的历次电价调整不同的是,本次只调整了火电上网电价,而销售电价不做调整,因此会造成电网企业巨大的经营压力。考虑到电网企业后续巨大的资本支出和2008年雪灾、地震和洪灾的巨大损失,后续销售电价调整乃是意料之事。估计在奥运之后,最迟在4季度初,应该会调整销售电价,至少会在2.5分左右。

      同时考虑到火电企业在7月1日和8月20日两次上网电价调整后,仍然不能弥补煤价的上涨,大量企业仍然会继续亏损,年内存在继续调整上网电价的可能。

      本次上网电价上调2分/千瓦时,幅度在5%左右,大概可抵消煤价上涨40元/吨的影响。由于各省上网电价调价标准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确定,估计与7月1日电价调整类似,南方、华东、华中以及山西、山东等省市电价调整幅度会高于全国水平。

      目前已经进行的2次电价调整后,火电上网电价大概提高了3.8分/千瓦时左右,幅度约为10%,可抵消煤价上涨20%的影响,但考虑到2008年全年火电企业的平均煤价上涨在30%以上,仍然需要再调整4分/千瓦时左右才能使2009年的盈利能力恢复到接近07年的水平,因此投资者对于2008年下半年的业绩仍需持谨慎态度。

      仍然维持对电力行业的前期观点:(1)通过不断上调电价,全行业的盈利能力正在逐步好转;(2)宏观经济的减速、人民币升值等诸多因素已经对周期性行业和出口行业造成巨大的冲击,而电价、油价的不断上调对下游行业的冲击正在逐步显现,其盈利能力向下的趋势亦已经确立,电力行业目前具有相对优势;(3)从估值的角度来看,电力PB/沪深300PB的比值位于多年平均之下,具有一定的安全边际。

物价信息录入:物价局    责任编辑: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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