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竹山概况| 新闻中心| 价费管理| 价格信息| 政策法规| 价格检查| 政务公开| 价格认证| 本局概况|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竹山政务网信息管理 >> 竹山物价 >> 新闻中心 >> 价格新闻 >> 物价信息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物价信息
一些幼儿园收费超过大学 教育部拟出台收费标准           
一些幼儿园收费超过大学 教育部拟出台收费标准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8

    由于过度市场化,某些地方的幼儿园收费远远超过大学。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8月2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教育部对此非常关注,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发改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准备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国施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取学费和杂费。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这个阶段采取的收费政策是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也就是说家长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各个幼儿园办园的情况不一样,师资条件也不一样,所以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幼儿园,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合理的收费分担机制绝不意味着是高收费,更不意味着是乱收费。”续梅强调。

物价信息录入:物价局    责任编辑:物价局 
  • 上一篇物价信息: 年内可能继续调整上网电价

  • 下一篇物价信息: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