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物价局主要工作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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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物价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4 |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方针、政策和法规。 2、根据全省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研究提出全县物价总水平目标控制方案及价格宏观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负责全县物价工作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 3、加强价格管理的法制建设,研究制定本县地方性价格管理的政策、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贯彻执行国家定价和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和收费的有关规定;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全县重要商品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公有住房出租价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及经营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贯彻执行国家指导价商品的作价办法,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依法规范价格行为和价格形式机制。 5、依法组织、开展全县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查处价格违法和各种乱收费案件;推行明码标价,打击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各种暴利行为;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6、负责全县农产品、工业品、房地产、公用事业性服务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分析资料,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7、建立健全全县价格监测体系,发展组织信息网络,监测、预测市场价格动态,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形势,及时反映有关市场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企业正常经营,引导社会正常合理消费。 8、负责全县价格认证评估机构的管理及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涉案物品价格评估、认定、鉴证、价格咨询和交通道路事故的定损工作。 9、负责全县有形、无形资产的拍卖工作。 10、负责全县各部门物价干部及各单位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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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价信息录入:物价局 责任编辑: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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