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费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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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物价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4 |
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方针、政策及管理办法,并根据我县实际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省、市、县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核发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审核申报确需设立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3、负责全县经营性收费及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省、市制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根据价格分管权限和本县实际,管理县管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4、对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的服务价格及市场调节价、重要服务价格实行监管监审。通过核定成本、费用、制定收费标准(价格)、加价率和最高限价,并根据监审品类对各有关单位核发《监审证》。 5、负责制定和调整房地产交易评估等中介机构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6、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监管的经营服务价格及收费情况进行年审年检工作。 7、负责协调、处理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经营部门之间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服务价格的争议。 8、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制止乱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
负责人:董艳丽 联系电话:422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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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价信息录入:物价局 责任编辑: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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