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
目 录
(正文部分)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珠宝玉石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绿松石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绿松石资源保护与开发工作,根据授权委托,组织开展绿松石矿山执法检查。
(三)指导协调全县绿松石资源开采,加工,交易和产品流通,价格鉴定等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组织指导绿松石产业的对外宣传推广工作,发掘,开发利用绿松石历史文化价值,承担绿松石产业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五)负责绿松石市场信息调研和发布;指导绿松石企业做好产品研发,精深加工,工艺提升,品牌打造,宣传推介和市场开拓等工作。
(六)牵头组织人才培养,技术培训,展览展示,节会赛事等活动。
(七)指导湖北省绿松石行业商会和竹山县绿松石产业协会推进机构建设和规范管理,加强行业自律,配合相关部门维护绿松石市场秩序。
(八)负责全县绿松石产业发展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绿松石产业发展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使用。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竹山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由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本级和绿松石资源稽查大队2个单位构成。中心设有3股1室,分别是矿山管理股、市场培育股、行业管理股、办公室,实有编制16人,在编在岗14人。人员结构为副乡科级领导干部2名,非领导职务4名,科员8名;绿松石资源稽查大队实有编制6人,在编在岗6人,人员配比为大队长一名(副乡科级),队员5名(科员)。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总收入31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11.96万元。2020年单位预算总收入47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73.42万元。与2020年单位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减少了161.46万元,减少了34.11%,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减少了161.46万元,减少了34.11%,主要减少原因:2021年减少了预算项目绿松石城入城入园优惠政策(17、19号楼房租)16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收入311.96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收入473.4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收入减少了161.46万元,减少了34.11%。主要减少原因:2021年减少了预算项目绿松石城入城入园优惠政策(17、19号楼房租)163万元。
2 .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11.96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73.4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减少了161.46万元,减少了34.11%。主要减少原因:2021年减少了预算项目绿松石城入城入园优惠政策(17、19号楼房租)163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96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42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了161.46万元,减少了34.11%。主要减少原因:2021年减少了预算项目绿松石城入城入园优惠政策(17、19号楼房租)163万元。
基本支出 257.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第13个月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工作目标考核奖、不可预见费等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0.59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9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遗属补助。
项目支出5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绿松石城LED大屏幕及楼体亮化电费8万元,列入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主要用于国际绿松石城沿街临河楼体全面亮化、国际绿松石广场LED屏进行政务及绿松石产业宣传的电费及维护等正常公益性支出;
2、绿松石市场开拓及文化宣传项目16万元,列入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主要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壮大,全面系统的宣传推介竹山绿松石;
3、绿松石博物馆日常运营经费30万元,列入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主要用于竹山县绿松石博物馆对外正式开放展出,通过本项目实施,进而提升竹山绿松石知名度。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6.98万元,2020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0.08万元。较上年减少3.1万元,减少30.75%。主要原因:报废了一辆公务用车。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88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3.88万元,无变化。
3、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4、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1万元,下降了50%。主要原因:报废了一辆公务用车,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四)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度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59万元,2020年度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21万元,较上年减少3.62万元,减少14.95%。主要原因:报废了一辆公务用车,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办公用品费0.69万元,报刊费0.26万元,印刷费0.38万元,水费0.38万元,电费1.52万元,邮电费0.61万元,取暖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0.19万元,差旅费1.74万元,维修(护)费0.45万元,会议费0.76万元,培训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3.88万元,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购置费0.26万元,工会经费1.14万元,职工教育费0.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8万元。
(五)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全中心固定资产总额1164270.5元(原值),其中:房屋建筑面积 901.32平方米,原值511079.5元;通用设备77件,原值301684元;专用设备5件,原值19925元;家具用具59件,原值152982元;公务用车1台,原值178600元,纳入财政部门预算车辆1台。2021年预计对以完成计提折旧并已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做报废处理。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3个,其中:本级项目3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5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九、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六、公用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