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竹山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446809/2022-34607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竹政发〔2022〕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7日 11:16:23
效力状态
有效

竹政发20226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竹山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竹山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27日

竹山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22〕1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参入、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爱国卫生运动整体联动新格局,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经验做法,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促进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化、制度化。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社会健康综合治理有序推进,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到2025年:

——全县国家级卫生乡镇达到9个,省级卫生乡镇达到15个,乡镇卫生村比例达到85%以上。

——持续巩固控烟成果,实现无烟党政机关全县覆盖。

——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达到目标要求,癌症、心脑血管、慢性呼吸系统病等重大疾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3%以内。

——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25%。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结合文明县城和卫生县城创建、擦亮小城镇、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全面加强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维护好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聚焦县城和集镇老旧居民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小餐饮店、小作坊、流动摊贩等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清除房前屋后、田边地头、河道沟渠垃圾,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深化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教育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习惯,逐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由卫生填埋向焚烧发电转型。加快推进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减少农村污水排放。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局)

3.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推进农村学校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学校公厕达到三类以上标准,改造冲槽式公厕,全面消除旱厕。重点开展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厕所建设与管理,改善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建立健全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

4.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依法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加快推进城镇规模化供水工程和人口分散区域小型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强化城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城乡供水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水利湖泊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局)

5.扎实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增加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掌握病媒生物密度、种属和孳生情况,科学制定防制方案。坚持日常防制与集中防制、专业防制与常规防制相结合,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病媒消杀队伍建设,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责任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二)普及健康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6.培养居民文明卫生习惯。广泛开展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引导群众践行健康强国理念,养成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等卫生习惯。深入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强化落实个人公共卫生责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妇联)

7.倡导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深入推进“讲文明、筑健康、守绿色、重环保”生活方式倡导活动,多途径教育引导群众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习惯,广泛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创建活动。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健身广场、健身公园、健身步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责任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8.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广泛教育和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引导群众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树立爱粮节粮意识,拒绝“舌尖上的浪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等限制禁止工作。(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

9.推进实施“323”攻坚行动。聚焦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的“323”攻坚行动,落实“防、筛、管、治、研”五位一体的疾病综合防控体系,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0.促进群众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树立自尊自信、理性和平、乐观积极的个人健康心理,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健全传染病及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机构,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

(三)加强社会健康管理,协调推进健康竹山建设

11.大力开展卫生乡镇创建。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标准,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依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流程,建立长效动态管理机制,推行定期自查、自评制度。切实将卫生乡镇创建纳入全县整体文明创建考核内容,有效破解环境卫生管理难题,打造良好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全力推进健康竹山建设。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六进”活动,打造国家卫生县城升级版,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公共卫生体系,强化健康风险防控,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健康的各种隐患。(责任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加快健康细胞建设。严格执行健康乡镇、健康社区(村)、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标准,规范健康细胞建设。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特点等,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全人群健康干预管理为主要内容,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推动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筑牢健康竹山建设的微观基础。(责任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14.加强法治化保障。贯彻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将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等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凝练提升为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爱国卫生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方法、管理措施和各方责任,严格执行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创文办,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15.健全基层组织网络。加快建立公共卫生基层治理体系,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作为村(居)民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主任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原妇女主任或计生专干),卫生室村医任副主任,具体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由村(居)民委员会明确。公共卫生委员会具体负责村(居)的卫生健康政策宣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协调等工作,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强化社会动员。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广泛参入的群众动员机制,构建以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为主,以家庭医生、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为辅的基层专兼职爱国卫生队伍。依托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入的爱国卫生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本领域工作。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保障。要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科学管理等能力水平。要加大爱国卫生工作经费投入,推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城乡基层。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宣传效果,凝集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入。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